目的性原则
烟台展厅设计策划起始于展览目标的选择,落实于展览目标的实现,体现在每一个设计的细节。遵循目的性原则,设计人员应处理好以下关系:
(1)处理好参展企业和设计者的关系展览设计要求设计人员不是按自己的思路创造出一件艺术品,而要求设计人员使用技术和创造性反映、表现参展企业的意图、风格和形象,达到参展企业所希望的目的和效果。
(2)处理好艺术和展览的关系
不论使用何种设计技术、技巧,不论采用何种背景(包括展架、道具、装饰),主角是展台和展品,不能喧宾夺主。展览内容不能受制于表现手法,不能突出设计忽略展台、展品。设计好坏不在于花钱多少,不在于是否符合艺术标准,而在于展台能否体现参展企业的形象和意图,能否吸引参观者的注意,展品能否反映出特征和优势。
(3)处理好展览和贸易的关系
展台反映参展企业形象、能吸引观众并留下印象,展品能体现出特征、优势,并能方便参观者观看是成功的设计。如果是宣传展览会,这样的设计便达到了目的。但是如果是贸易展览会,设计还未达到最终目的。在贸易展览会上,展览是开展贸易的手段。展台是参展企业开展贸易工作的环境,展台本身并不是目的;同理,展品是参展企业开展贸易的工具,展览产品本身也不是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