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会展服务——凡是标明具体时间、地点和名称的每一次展览活动,即算做一个展览会。每个展览会又可称为一个展览会项目。其名称可以是展览会、展销会、展示会、交易会、洽谈会、博览会等多种形式。
商贸类展览会——凡是以促进贸易成交、技术交流、经济合作、项目投资、服务推广等商贸性目标为主的展览会,即为商贸类展览会。
公益类展览会——除商贸类展览会以外,以展示成就、公益宣传、公众教育等为主要目的,或者根据政治、外交等方面需要举行的专门性展览会,为公益类展览会。
展览会面积——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和已经广泛使用的称谓,“展览会的面积”即指展览会“毛面积”。所谓“毛面积”就是展览会所使用的展览场馆的面积。一般情况下,“毛面积”也是展览组织者向展馆租用的全部面积。而“展览会的展出面积”即指展览会“净面积”。所谓“净面积”是指在展览期间用于参展商展出的面积和展会公用的面积。以上“毛面积”和“净面积”均有“室内”、“室外”之分。
规模以上的展览会——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参照既有文件的规定,凡“展览会的展出面积”(即展览会的“净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可算作“规模以上的展览会”。其他即为一般展览会。
国际展览会——国外(含海外)参展单位(参展商)净面积不少于整个展览会净面积20%的展览会项目可以称为国际展览会。但如只有国内和台、港、澳参展单位(参展商)的展览会,则不能算作国际展览会。对于展出中外合资产品的参展商面积,可算作上述比例之中。